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度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各年级、各班:

  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扎实推进校风学风建设,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推行素质教育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全体学生胸怀理想,刻苦学习,积极进取,勇于创新,取得了显著成绩,涌现出大批优秀学生。

    为树立榜样,表彰先进,激励学生创先争优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2020—2021学年度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《 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》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  

附件:《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3月16日

 

 

 

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

 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扎实推进校风学风建设,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榜样,表彰先进,激励学生创先争优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2020—2021学年度“十佳” 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表彰活动。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巴东一中所有在籍学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巴东一中“十佳”学生评选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注意理论联系实际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2.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,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,树立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,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,遵纪守法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勇于抵制歪风邪气。

3.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积极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踊跃参加公益活动,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4.模范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。

5.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是非观,情趣乐观向上。

6.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,具有合作意识。珍惜劳动成果,自觉保护环境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具有艰苦奋斗精神。

7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,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,崇尚科学,学有所长,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本领。

8.勤于思考,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,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9.各科学习成绩优异,干部工作出色。

10.自觉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体育测试成绩优异。

11.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,社会适应能力强。

12.富有爱心,同学关系、师生关系、家庭关系等人际关系、社会交往文明、友爱、和谐、健康。

13.在校内外有突出先进事迹。

(二)巴东一中“百优”学生评选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注意理论联系实际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2.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,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,遵纪守法,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勇于抵制歪风邪气。

3.思想上要求进步,积极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积极参加有益活动,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。

4.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。

5.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是非观,情趣健康向上。

6.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,具有合作意识。珍惜劳动成果,自觉保护环境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具有艰苦奋斗精神。

7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,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,崇尚科学,学有所长。积极参加校内科技活动,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8.各科学习成绩优良,或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;在科技、文艺、体育等方面有专长,其它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;或各科学习成绩较好,干部工作出色;或学习进步很大。

9.自觉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体育测试成绩优良。

10.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,社会适应能力强。

11.富有爱心,同学关系、师生关系、家庭关系等人际关系、社会交往文明、友爱、和谐、健康。

三、巴东一中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评选办法
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阶段(3月1日-3月31日)。要求各班广泛宣传学校开展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评选活动的意义,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及办法,开展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活动,提高学生参评的积极性,严格杜绝不经过宣传发动随意指定,如有发现取消参评资格。

第二阶段:民主评选推荐阶段(4月1日-4月9日)。各班级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评选的基础上,推选出候选人。

第三阶段:评委评选阶段(4月12日-4月16日)。

第四阶段: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公示阶段(4月17日-4月19日)。

第五阶段: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宣传阶段(4月20日-4月26日)。

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得推荐。

(1)民主评议中同意者不超过半数者;

(2)任课教师、年级一致否决者;

(3)受过处分还没有取消处分或参加过群体性事件者;

(4)经常玩手机、经常进出网吧或故意破坏公物者;

(5)同学之间交往处理不当者。

四、名额分配原则

“十佳”学生每个年级十人,由年级分配到班;“百优”学生指标:班级学生数少于60人每班4名,学生数不少于60人每班5名,2020年度被评为文明班集体的班级增加一个名额;学生会评选12名优秀学生干部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学校审核认定的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,由学校向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发喜报,向学生颁发荣誉证书,并在校园网上公布,审批表存档,参加州县级优秀学生评选时给予优先推荐。

六、评选要求

1.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,坚持评选标准,严格把关,择优上报,要使学生掌握评选条件,明确努力方向,真正把评选过程作为德育的教育过程。

2.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实施,评选过程、结果注意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

3.评选中要实事求是,依据条件,不走过场,要注意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。

4.通过开展评选工作,表彰先进,宣传典型,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。

5.请将年级审批通过的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候选人纸质推荐表以班级为单位在4月9日前交政教处。各班级于2021年4月9日前在班主任群填好推荐名单,电子版推荐表发给政教处。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3月16日

 

 

 

 

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学生申报表(2021年)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

年月

 

二寸照片

(可不贴)

班级

 

申报

类别

(√)

十佳(   )

百优(   )

人生

理想

 

初中毕业学校

 

家庭详细

地    址

 

邮政编码

 

励志名言

(座右铭)

 

 

 

 

 

民主评议

 

班主任

意  见

 

签字:

年级意见

 

签字:

学 校 

意 见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创建时间:2021-03-25 09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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